蚌埠第四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499
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 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 、实验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 、实验室使用制度,要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五、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六 、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领用时必 须经实验员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九 、配齐消防器材并能保证应急使用。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能在突发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 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 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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