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四中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01 浏览次数:524
1 、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 的化学药品。
3 、不准攀爬树林、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 、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 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 、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手臂不能靠着扶手。
6 、新生入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 病史,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 应告知班主任,教务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 活动。
7 、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8 、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 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9 、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逗留。
10 、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 ”(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 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 1 、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 止事故发生。
12 、在计算机房上网时,要遵守青少年网络公约,不浏览不良信息。
13 、不得站在高处或爬上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14 、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 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喝酒、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 易燃易爆物进校。
15、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 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16 、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 禁擅自离队游玩。
17、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由班主任开出请 假条才能外出,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
18 、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 学校领导报告。
29 、乘车学生还须做到:在乘车时不吵闹;在车上不把头、手伸到窗外,不 在车内玩游戏和与他人吵闹;有秩序地上下车,听从乘务员的指挥。
20、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 119、匪警 110 、急救 120 ,紧急情况下打 电话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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