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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四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01 浏览次数:639

1 、学校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

2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职责 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 各部门、责任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 各种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3 、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 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 确保学校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4 、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学 生的文明卫生习惯教育和纪律教育,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 校园安定。

5 、切实加强住校生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住校生守则》、 《寝室管理规定》、《卫生保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住校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 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生活指导教师要具体、全 面负责住校生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深入寝室,具体指导, 耐心教育,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并为学生提 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学生宿舍,以防事故发生。

6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餐厅、小卖部、供水处等生活场所 的饮水、饮食的卫生安全。饮食安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总务处对食堂、餐厅、小卖部、供水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学校卫生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执行。学校卫生室按规 定定期对学生进行体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 不得以预防和健康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

8 、各年级按计划确需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 经政教处核实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 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 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 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生,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 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校。

9 、学校校舍维护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实施,要求定期检 查,及时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1 0 、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周一次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安全汇报会, 每年分上、下半年向区教育局安全办书面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1 1 、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泊、池、塘游泳,严禁爬树、爬围墙、爬车。

12 、不准在走廊、楼梯间互相追逐、推撞、嬉戏。

13 、不准玩火、弄农药、火药、生电、煤气炉等危险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