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四中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1-10 浏览次数:698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促进行风建设,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一)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精神;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二)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三)财政核拨的正常、专款、专项资金。
(四)单位或个人捐赠的资金、财务。
(五)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六)住房公积金扣缴、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七)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八)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九)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一)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公示学校资金收支情况。
(二)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公布学校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三 )其他合适的公开形式。
五、财务公开的时间
主要采取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的方式。
六、财务公开的组织实施
学校教代会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