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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四中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4-01-09 浏览次数:665

为了完善学校教科研工作的激励机制,调动教职工参与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以研兴校”意识,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教科研成果奖励范围

1、课题研究    2、出版论著 3、优质课、智慧课堂、课例评比等

4、辅导学生竞赛 5、论文(发表或参赛获奖)        


二、奖励标准

1.课题研究奖励标准

(1)课题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统一组织申报,通过国家、省、市级结题验收,分别奖励6000、3000、1000元;

课题获优秀成果奖,奖励课题组4000元(省级),1000元(市级);

(2)国家子课题降一级计奖,按照省级课题奖励。

说明:奖金发放到课题组,由课题负责人根据各自完成的工作量,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

2.论著奖励标准

 学校教师出版个人专著,为第一作者,书号、字数符合学术要求,给予出版费用的1/2资助,但总额不超过10000元。

3、论文奖励标准

(1)公开发表的论文

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论文要具有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国内统一刊号CN及邮发代号(不含CN后面缀有NR或HK标识)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全国报刊简明目录》为准),每发表一篇奖励100元,中文核心期刊每发表一篇奖励1000元。

(2)交流评比类论文奖别

②参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术会议交流推广的教科研论文,采用校级三等奖的奖励标准。

③与他人合作的,第一作者奖励2/3,其余奖励1/3。

④同一篇论文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发奖。

⑤教案、说课、课件制作等单项竞赛获奖参照论文奖励标准下浮一级执行。

4、优质课、智慧课堂、课例等课堂教学评比获奖奖励标准

说明:①各级教坛新星评比参照优质课评比奖励标准;    

②个人获奖,所获奖金奖励给所在教研组;


5、辅导学生类获奖奖励标准

说明:

1)除五大学科竞赛外,所有比赛的认定标准为《教育部竞赛目录》;

2)其他类,奖项级别以竞赛成绩的1/2计算评比范围而定(该省级比赛一等奖设置一般不超过50人)。

3)“少年蚌埠”等艺体比赛参照此办法;

4)个人赛奖金减半;


6.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高中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造类)奖励标准;

三、表彰形式和奖金发放

1.教科室将教科研成果奖登记汇总,在校橱窗栏展示。

2.教科研成果收入论文集。

3.在全校大会上,宣布获奖情况,表扬获奖的教师。

4.各项奖励每学年12月份统计,第二年元月份集中发放一次。


四、有关说明                    

1.每学期正式放假之日为材料截止日期,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并由认定人签字;证件滞后的,顺延到下一学年计奖。

2.本办法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