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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发布日期:2024-08-01 浏览次数:15231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7月25日至9月27日对蚌埠四中党总支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蚌埠四中党总支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对照党规党纪,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重点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情况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蚌山区陶山路177号市委党校6号楼6207房间;

(二)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蚌山区陶山路177号市委党校东门、禹会区前进路183号蚌埠第四中学南门、蚌山区东海大道3888号市教育局;

(三)举报电话:17730068173;

(四)电子邮箱:蚌埠市纪检监察网(www.ahbb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市委第二巡察组信箱(可使用手机扫描巡察公告底部二维码);

(五)通信地址:蚌山区陶山路177号市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 23340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根据巡察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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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