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届春季“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6 浏览次数:401
为集聚优秀教育人才,促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蚌埠市教育局决定通过“校园招聘”方式公开选聘2024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蚌埠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在编教师2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安徽省蚌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届春季“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招聘专业对应的普通高中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或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博士研究生不限定博士阶段专业,前置学历满足岗位专业需求即可;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徽师范大学、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蚌埠教育、蚌埠日报、蚌埠发布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安徽省蚌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届春季“校园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bbrcjt.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后至3月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同时上传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①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②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至3月9日10: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3月9日14:00前改报。对于改报的考生,于3月9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前往安徽师范大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和现场报名的材料相同。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地址: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报名时间与地址另行通知。考生请密切关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和“蚌埠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2)报名材料
①《安徽省蚌埠市教育局2024届春季“校园招聘”登记表》(附件2,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纸质版1张);
②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层次及专业证明材料;
④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在2024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⑤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一份;
⑥本人求职简历及曾获荣誉奖项等情况,附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现场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审查考生报名资格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发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公布取消(核减)岗位计划数后,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面试答辩三个环节。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1.教学设计
满分100分。根据各学科指定的相关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课堂教学
满分100分。课堂教学为备课后进行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答辩(技能考核)
满分为100分。面试答辩对考生教育教学思想、教育教学能力等进行现场提问,考生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
注:报考学前教育岗位考生答辩为技能考核,含电子钢琴弹唱1分钟(提供电子钢琴、曲目自选)、舞蹈2分钟(自选)、绘画2分钟(由考官当场宣布绘画内容)。舞蹈曲目由考生自备U盘(盘内只能存放一个舞蹈曲子,MP3格式)。
4.成绩计算
最终专业测试成绩按教学设计成绩的10%+课堂教学成绩的70%+面试答辩成绩的20%合成。按所选聘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最终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先后以课堂教学成绩、面试答辩成绩、教学设计成绩得分高者入围体检环节。
专业测试使用蚌埠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见附件3),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入围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中按最终专业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体检和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待拟聘用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后履行入编手续(事业编制)。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情况说明
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教师招聘有关规定,人才经考核录用的,办理正式入编手续,按照《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引进新入职教师,自行租赁住房的,连续3年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年1.5万元、2万元、3.6万元住房租赁补贴;在蚌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本科、硕士、博士5万、8万、20万元购房补贴。
提醒:1.省外应聘人员凭机票、火车票等凭证每人一次性发放500元交通补贴;
2.未尽事宜由蚌埠市教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0552-2044954(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2-3716687(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